港股回购规定,股票回购知识
2022-12-28 20:48:48
港交所股票回购规则有:
(1)回购价格不能高于过去5个交易日均价的5%,这是港交所为了防止发行人(公司)与二级市场交易者(散户)争夺利润,更多争夺底价的机制。
当股价持续上涨供不应求时,不允许发行人加入其中二级市场与买家竞争。当供需平衡(股价稳定)且供大于求(股价下跌)时,只能涉及发行人作为新买者的回购。
(2)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前一个月内、财报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内不得回购,避免内幕交易。待财报发布后,回购可继续进行。
(3)每次具体的回购,未来30日内不得发行新股融资和公告新股计划。
(4)在回购港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之前,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。
股份回购是指公司重新收购自己的股份。相对于股息,它代表了一种更灵活地向股东返还资金的方式。在大多数国家,公司可以通过向现有股东返还现金来回购自己的股票,以换取公司的一部分流通股。
股份回购也是许多用限制性股票(RSU)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(ESOP)的重要股票来源。根据香港联交所《上市规则与指引》第十章“对购买及认购的限制”中10.06(5) 条“购回股份的地位”明确规范,回购后的股份需要尽快注销,所以这才需要做ESOP的同时搭建信托架构。
【股份回购的目的】
1.稳定股价与市场信心
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,通过股票回购,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。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股价提升,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。如果回购以后股价仍被低估,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。
2.股权激励
如公司实施管理层或者员工股票期权计划,直接发行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,而通过股票回购再将该股份赋予员工,则既满足了员工的持股需求,又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。
3.回馈股东
股票回购往往被视为一种另类的“分红”。股票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,相当于以一种特别股利来回报股东。而且在有股息税但无现金红利税的情况下,回购可以给股东带来税务优惠。
4.提高资金使用效率
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,公司可以使用富裕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票,从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,提高净资产收益率,进而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股票回购也是公司主动进行的一种投资理财行为。
5.有效对抗恶意收购
股票回购将导致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减少,潜在的恶意收购人可从市场上购买的股票数量相应减少,没有足够多的股票对抗原来的大股东,从而大大减小了公司被恶意收购的风险。
【股份回购的类型】
1.场内股份回购
场内回购需经董事会批准,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回购,可在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。
召开回购类别股份的股东大会,授权董事会批准场内回购,需要获得赞成票占所有投票权股份的50%以上。
在董事授权期内,可以进行多次现场回购,但回购总数不得超过10%,我们常说的回购大部分是场内回购。
2.场外股份回购
场外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与股东事先约定以特定的价格、时间和执行方式回购,也称为“私下交易”。
召开所有类别股东大会,需要分别获得参与投票独立股东赞成票75%以上。
每笔场外回购需获得执行人员及股东大会批准。
3.通过一般要约回购股份
要约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作为要约人,为某类股份的全体股东回购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为。
【股份回购的规定】
二级市场回购(场内回购)有两种形式:1.公司直接回购。2.ESOP信托回购。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回购,都不是发布公告把流通股买回来就可以,需要克服重重限制:
1.直接回购监管限制多
在《上市规则》第10.06中,香港交易所针对上市公司直接回购股份的规定诸多如下:
回购价格:回购价格不能高于过去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的5%或以上;
静默期:上市公司在得悉内幕消息后,不得进行股份回购,直至有关消息已公开为止。尤其是,上市公司不得在董事会为通过任何年度、半年度、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而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日期或公布任何年度、半年度、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限期(以较早者计)前的一个月内进行回购;
回购披露:在回购港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之前,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;
回购股份处理:购回的股份将于购回之时自动失去上市地位,上市公司须尽快将购回股份的所有权文件注销。
日后的股份发行:任何一次购回股份后的30天内,不论该次购回是否在交易所内进行,均不得发行新股,或公布发行新股的计划。
2.交易价格难控制
一家港股上市公司如果流动性不大,在恒指成分中排名落后,那么一旦公司回购股价就会陡增,市场价值变动将剧烈影响。假设某公司想回购1000万股,交易台刚买入200万股的时候股价就已经超过下单的预算,可能导致余下回购计划无法执行完毕。因此,回购是需要专业团队进行操作通过VWAP/TWAP算法交易模型,帮助企业达成成交计划。
(1)回购价格不能高于过去5个交易日均价的5%,这是港交所为了防止发行人(公司)与二级市场交易者(散户)争夺利润,更多争夺底价的机制。
当股价持续上涨供不应求时,不允许发行人加入其中二级市场与买家竞争。当供需平衡(股价稳定)且供大于求(股价下跌)时,只能涉及发行人作为新买者的回购。
(2)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前一个月内、财报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内不得回购,避免内幕交易。待财报发布后,回购可继续进行。
(3)每次具体的回购,未来30日内不得发行新股融资和公告新股计划。
(4)在回购港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之前,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。
股份回购是指公司重新收购自己的股份。相对于股息,它代表了一种更灵活地向股东返还资金的方式。在大多数国家,公司可以通过向现有股东返还现金来回购自己的股票,以换取公司的一部分流通股。
股份回购也是许多用限制性股票(RSU)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(ESOP)的重要股票来源。根据香港联交所《上市规则与指引》第十章“对购买及认购的限制”中10.06(5) 条“购回股份的地位”明确规范,回购后的股份需要尽快注销,所以这才需要做ESOP的同时搭建信托架构。
【股份回购的目的】
1.稳定股价与市场信心
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,通过股票回购,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。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股价提升,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。如果回购以后股价仍被低估,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。
2.股权激励
如公司实施管理层或者员工股票期权计划,直接发行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,而通过股票回购再将该股份赋予员工,则既满足了员工的持股需求,又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。
3.回馈股东
股票回购往往被视为一种另类的“分红”。股票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,相当于以一种特别股利来回报股东。而且在有股息税但无现金红利税的情况下,回购可以给股东带来税务优惠。
4.提高资金使用效率
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,公司可以使用富裕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票,从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,提高净资产收益率,进而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股票回购也是公司主动进行的一种投资理财行为。
5.有效对抗恶意收购
股票回购将导致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减少,潜在的恶意收购人可从市场上购买的股票数量相应减少,没有足够多的股票对抗原来的大股东,从而大大减小了公司被恶意收购的风险。
【股份回购的类型】
1.场内股份回购
场内回购需经董事会批准,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回购,可在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。
召开回购类别股份的股东大会,授权董事会批准场内回购,需要获得赞成票占所有投票权股份的50%以上。
在董事授权期内,可以进行多次现场回购,但回购总数不得超过10%,我们常说的回购大部分是场内回购。
2.场外股份回购
场外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与股东事先约定以特定的价格、时间和执行方式回购,也称为“私下交易”。
召开所有类别股东大会,需要分别获得参与投票独立股东赞成票75%以上。
每笔场外回购需获得执行人员及股东大会批准。
3.通过一般要约回购股份
要约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作为要约人,为某类股份的全体股东回购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为。
【股份回购的规定】
二级市场回购(场内回购)有两种形式:1.公司直接回购。2.ESOP信托回购。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回购,都不是发布公告把流通股买回来就可以,需要克服重重限制:
1.直接回购监管限制多
在《上市规则》第10.06中,香港交易所针对上市公司直接回购股份的规定诸多如下:
回购价格:回购价格不能高于过去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的5%或以上;
静默期:上市公司在得悉内幕消息后,不得进行股份回购,直至有关消息已公开为止。尤其是,上市公司不得在董事会为通过任何年度、半年度、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而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日期或公布任何年度、半年度、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限期(以较早者计)前的一个月内进行回购;
回购披露:在回购港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之前,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;
回购股份处理:购回的股份将于购回之时自动失去上市地位,上市公司须尽快将购回股份的所有权文件注销。
日后的股份发行:任何一次购回股份后的30天内,不论该次购回是否在交易所内进行,均不得发行新股,或公布发行新股的计划。
2.交易价格难控制
一家港股上市公司如果流动性不大,在恒指成分中排名落后,那么一旦公司回购股价就会陡增,市场价值变动将剧烈影响。假设某公司想回购1000万股,交易台刚买入200万股的时候股价就已经超过下单的预算,可能导致余下回购计划无法执行完毕。因此,回购是需要专业团队进行操作通过VWAP/TWAP算法交易模型,帮助企业达成成交计划。















